父親過世,兄弟共同繼承遺產遭擺爛!稅務局找上門揪1問題:小心自身財產保不住

admin 發布於:2024-03-28

兄弟共同繼承卻遭拖累,就算申請分單繳納還是有責任!(示意圖/取自pexels)

共同繼承小心被拖累!根據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舉例,張大力的父親意外突然過世,父親過世後,兄弟間卻因為遺產分配的問題談不攏,無法順利分割遺產,只好辦理共同繼承。後來張大力收到公同共有土地的地價稅單,因為不想欠稅,但同時也不想幫兄弟繳納,因此向稅務局申請了分單繳納。

兄弟姊妹共同繼承家人遺產,忽略1件事小心財產保不住

對此稅務局也解釋,這是因為「公同共有土地未設管理人者,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雖然公同共有人可提供繼承系統表等相關資料,向稅務單位申請按各公同共有人約定之比例或潛在應繼分,分單繳納地價稅,但就算申請了分單繳納,對於「整筆應納稅額」依然要負連帶責任。

因此若其他公同共有人如未繳納經移送強制執行時,行政執行分署會優先執行未繳納的共有人,也就是張大力的兄弟,但如果張大力的兄弟依然沒有依規定繳納稅務,政府依然可以依法就已分單繳納者,進行財產的強制執行,以清償稅捐債權。

責任編輯/林俐

2024/04/27 - 外匯經紀商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