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客戶“血本無歸”!這家公司被重罰800萬

中國基金報 發布於:2021-12-31

中國基金報記者 秦薇

12月30日,香港證監會(“證監會”)宣布對遠大國際期貨有限公司(“遠大期貨”)處以罰款800萬港元,並作出譴責,因其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期間未能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

“遠大期貨沒有勤勉盡責地監察其客戶活動,以及設立充足而有效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和監控措施,屬於嚴重缺失,因爲這可能會損害公衆對市場的信心和破壞市場的廉潔穩健。”證監會強調,有需要向市場傳遞具阻嚇力的強烈訊息,以示有關缺失不可接受。

遠大期貨的負責人梁本有也被吊銷牌照8個月(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8月27日)。

代持账戶跨境交易

公开信息顯示,遠大期貨成立於2016年10月,爲證監會批準的持牌機構,主要從事商品期貨經紀和金融期貨經紀業務。

來源:香港公司注冊處

據了解,證監會是在接到一項針對包括遠大期貨在內的多個金融機構的投訴後,展开對其的調查。投訴稱,包括遠大期貨在內的多個金融機構,允許客戶通過一款名爲“信管家”的軟件向經紀自設系統發出交易指示,通過信管家,遠大期貨的“客戶”能夠在其已有账戶下設立子账戶,然後這些“客戶”去招攬內地投資者,好處是讓這些“下线”內地投資者無須在遠大期貨开戶,便能使用信管家利用子账戶進行交易。

經紀自設系統是指由交易所參與者或供應商开發的交易設施,令交易所參與者能夠通過互聯網、手機及其他電子途徑向投資者提供電子交易服務,即屬於證監會監管範疇下的正常交易渠道。

從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期間,遠大期貨曾允許103名客戶利用包括信管家在內的客戶自設系統發出交易指示。在2017年12月到2018年10月期間,遠大期貨執行的幾乎全是這類異常交易,其月度交易規模佔到當月總成交量的93.92%至99.25%。

對於這些所謂的“客戶自設系統”發出的交易指示,遠大期貨並未進行任何盡職審查,也並未妥善評估並管理與該系統相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和其他風險。同時,由於遠大期貨並未妥善監控客戶使用信管家等客戶自設系統的情況,導致其本身面臨無牌活動、洗錢、代名人账戶安排和未經授權使用客戶账戶等不當行爲的風險。

左手买右手賣

在對遠大期貨的調查中,證監會還對被抽查的客戶账戶的資金調動情況進行檢查,結發現存入其中4名客戶帳戶內的款項與其所聲明的財務狀況不符。

遠大期貨對此解釋稱公司了解有關異常狀況,並每月通過微信與客戶聯絡持續跟進客戶情況,然而證監會指出,遠大期貨無法拿出有關這種“每月監察”措施的明文規定,且這類聯絡僅限於交易數量最高的十大客戶和存款最高的十大客戶,聯絡後也沒有留下任何記錄,反映其無法證明曾就有關存款進行適當查詢,並妥善處理所涉及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證監會還發現,遠大期貨沒有設立有效的持續監察系統,來監察客戶帳戶內的可疑交易模式,導致其未能發現9個客戶帳戶內進行的100,989項自我配對交易。所謂自我配對交易,是指客戶的交易指示與其本身的反向交易指示進行配對的交易,也就是自己和自己交易。

香港特區《打擊洗錢指引》中已經指明,就某些證券及期貨進行數量相同的买賣是可能會涉及洗錢的情況,因爲這類买賣可能營造曾進行交易的假像,並顯示出現操縱市場活動。

證監會認爲,遠大期貨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不足夠或成效不彰,且公司沒有確保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和《操守準則》。而這些公司政策和執行層面的不足,是負責人梁本有的職責,因此同時對梁本有做出吊銷牌照8個月的處罰。

香港公司注冊處資料顯示,梁本有爲遠大期貨的董事。證監會資料顯示,梁本有分別自2017年9月1日及2018年4月4日起,擔任遠大期貨的核心職能主管,負責遠大期貨的整體管理監督、營運監控與檢討、合規及資訊科技以及主要業務職能。

隱形“金融大鱷”?

盡管名字中都帶有“遠大”二字,甚至英文名中都帶有“Grand”,但就公开信息來看,此次被重罰的遠大期貨,與涉足大宗商品交易、醫藥健康、金融服務等多個行業的中國遠大集團並無關系,而可能是隱匿在溫州五金市場中的隱形“金融大鱷”。

香港公司注冊處的信息顯示,遠大期貨的兩名自然人股東是張王棟和王獻花,今年5月10日,張王棟將持股轉至英屬維爾京羣島成立的殼公司Grand Nature Holding Ltd。

圖片來源:公司注冊處資料

而天眼查的數據顯示,在溫州,巧合地有兩人有完全相同的名字,且共同持有一家公司,而這家讓兩人產生交集的公司名中,剛好也帶着“遠大”——溫州市鹿城遠大五金機電經營部,只是主營業務與金融或期貨完全無關,而是經銷批發軸承、螺絲、螺母、軸承和標準件五金。但從公开信息來看,這家公司與遠大期貨並無直接持股關系。

基金報記者留意到,2019年,《經濟觀察報》曾刊發一篇名爲《遠大國際期貨違規內地“展業”?投資者虧錢“蹊蹺”》的文章,其中提到一些自稱“遠大期貨代理”的人在網絡上以自己“只賺不虧”爲噱頭,吸引內地投資者參與外盤期貨投資,但經過初期有賺有虧的甜頭後,就开始大量虧損,想要平倉卻無法登陸軟件,只能眼睜睜看着账戶的錢虧完。

結合證監會的調查結果不難發現,遠大期貨確實曾通過信管家和子账戶的安排,讓內地投資者實現不用开戶,就能跨境交易期貨產品。而這些所謂的“代理”就是證監會調查期間,被遠大期貨稱作“客戶”的個人或機構。

編輯:小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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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 外匯經紀商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