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合新能源(00182.HK)提前償還剩余可換股貸款 支付提前償還費用約3572萬港元
財華社 發布於:2021-12-27
【財華社訊】協合新能源(00182.HK)宣布,藉着公司所發出並獲Goldman Sachs接納,日期爲2021年12月24日的提前償還要求函,公司與Goldman Sachs已協定,金額合共1800萬美元的未償還可換股貸款(連同全部應計未付利息及全部其他當時到期應付的款項)須於提前償還要求函日期起計兩個月內提前償還,代價爲公司支付提前償還費用約458萬美元(約3572萬港元)。
提前償還事項後,可換股貸款的未償還本金額將爲零,而可換股貸款項下公司的全部義務將予失效。董事認爲,即使集團账目將因提前償還事項而錄得虧損約3352萬港元,惟提前償還事項及建議更改事項符合公司及整體股東的利益,因爲此舉將消除發行轉換股份所致的攤薄效應(尤其是鑑於轉換價相對於股份的市場價格呈大幅折讓),且將節省利息成本。董事亦認爲,提前償還要求函之條款(包括提前償還費用)(乃經公司與Goldman Sachs的公平磋商後達成)屬公平合理。提前償還事項將以集團的內部資源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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