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集團二審再次敗訴,判決稱相互寶“割韭菜”可信度較高

易簡財經 發布於:2021-12-16


螞蟻集團敗訴!

一邊是國內市值最高的互聯網金融公司,一邊是成立不到一年的新媒體公司。二者實力相差甚遠。

但如今,新媒體卻取得了勝利,贏了龐大的螞蟻集團,這在整個業界都是極爲罕見的。


12月14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螞蟻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二審案件受理費 10100 元,由上訴人螞蟻會員(北京)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負擔。本判決爲終審判決。


圖片來源:判決書

當天,判決書送達。

這次歷時562天,开庭聽證7次,在螞蟻方申請保全-撤銷保全-再申請保存,追加被告並撤銷追加被告,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二審之後,在宣布終審敗訴的那一刻,新媒體金角財經終於迎來了勝利。

金角財經創始人盧樺對易簡財經(ID:)表示:“自發布質疑螞蟻旗下相互寶模式文章始,我們就堅持認爲,我們只是站出來,指出問題所在,文章基本事實沒問題。但對於案子,還是持悲觀態度。畢竟,此前阿裏系也好,螞蟻集團也好,他們起訴媒體或者新媒體平台,基本上沒有敗訴的。這一道判決,給我們一道明亮的陽光。讓在我們站得直的時候,影子也是正的。”

天眼查顯示,螞蟻會員(北京)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爲邵曉東,他的旗下一共有四家公司,除了螞蟻會員以外,其他三家都是名爲相互幫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地區分公司。據了解,邵曉東是19年阿裏巴巴調整組織架構時,從螞蟻金服大安全部安全管理部資深總監,調入到保險事業部負責相互寶業務,向螞蟻集團副總裁尹銘匯報。


圖片來源:天眼查APP


索賠200萬

事情的起因,要回到2年前。

2019年10月,金角財經發布文章,提到螞蟻集團旗下的“相互寶”的費用暴漲了很多,並且存在騙保的可能;有被“相互寶”拒賠的人員或家屬稱,“相互寶”存在理賠艱難等問題。文章推出後,反響極大,評論下大量苦主用戶在訴苦水。

2020年6月,螞蟻集團將金角財經告上了法庭,要求金角財經注銷微信公衆號等多個平台,公开賠禮道歉60天,並且索賠200萬元人民幣。

更令人咂舌的是,在廣州互聯網法院通過立案那幾分钟內,一股讓人驚訝的輿論動員能力,將數百篇起訴金角財經的稿件,瞬間鋪滿了互聯網。其中不乏只有原告與被告方才看得到的,法院後台的截圖。


刷屏發文的可不止機構媒體與新媒體,微博上的大V也紛紛同時發布基本相同的內容,也搞不清算不算資本幹涉輿論。

200萬天價索賠,在起訴新媒體的案件裏是頗爲少見的。

盧樺對易簡財經指出,螞蟻提這么高的索賠金額,是可以直接推高被告方的應訴成本的。因爲律師費收取費用的標準,大多是按標的額的4個點收,“也就是說,我們要應訴的話,首先律師費就得8萬。所以他們要告一個人的時候,只要把索賠數額盡可能往上調,就可以把對方弄得很難受了。”

盧樺表示,“應訴兩年來,耗費了公司大量的時間人力物力。螞蟻方面,光在申請保全方面,就經歷了申請-撤回-再申請等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3月,在案件的一審判決中,廣州互聯網法院宣布駁回了螞蟻公司的所有訴求,金角財經贏得了一審。按照當時的判決書,如果15天內螞蟻公司沒有選擇再次上訴,一審判決就會生效,但螞蟻公司不服,選擇繼續上訴,於是便有了如今的二審。

“幸運的是,最終的結果是好的。”盧樺表示。螞蟻的上訴被法院全部駁回,即二審也維持原判,這意味着螞蟻的徹底認輸。


二審的五大焦點

在判決書中,易簡財經發現此次二審不同於之前的一審,當時一審關注的三大焦點主要在:內容是否嚴重失實?是否存在有主觀惡意?構不構成侵害名譽權?

而此次二審關注的焦點,更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到了5條。

焦點一:案涉文章的注意義務限度

這是二審的全新焦點。判決書認爲,本案不宜適用過於嚴格的標準來確定金角財經發表文章的注意義務限度。

首先根據現有證據,金角財經並非專業的媒體機構或權威的信息發布機構,對信息的審查力、輿論公信力、社會影響力有限。

其次,螞蟻公司擁有着我國用戶最多的網絡互助產品,應主動承擔相應社會責任,自覺接受公衆監督、輿論監督,應對社會公衆的監督、質疑、批評等負有更高的容忍義務。

最後,案涉文章主要討論的問題,屬於社會公衆的關注焦點,應允許社會公衆更自由地發表個人意見,以形成更充分的社會輿論監督。

焦點二:內容是否客觀真實

判決書認爲,基本內容未嚴重失實。

這個焦點在一審中也有所提到,當時一審認爲螞蟻公司主張的三方面內容失實,只有第一部分陳述輕微失實,但均不構成基本內容失實或嚴重失實。

而在二審判決書同樣認爲,除文中“相互寶曾經宣稱每期每個用戶只要分攤1毛錢,但它違背了承諾”與客觀事實不符。“幾千的手術,相互寶卻賠幾十萬”、“相互寶坑了1200萬人”、“種植甲狀腺癌細胞騙保”、“感覺他們就是爲了多收8%管理費,反正錢是韭菜出”均是網絡上客觀存在的對相互寶的負面輿論,金角財經只是將此進行了匯總羅列,不存在過錯。

而這也恰恰說明了,判決書認爲相互寶“割韭菜”的可信度較高。


圖片來源:判決書

焦點三:內容有無侮辱行爲

判決書認爲,文章未附加強烈的主觀色彩和道德指控,未通過辱罵、醜化等方式故意詆毀相互寶,未達到侮辱的程度。

早在一審的時候,螞蟻公司就主張金角財經應履行較高的審查義務,但其未經審核即對用戶缺乏依據的言論進行轉述,主觀惡意明顯。但當時的判決書認爲,金角財經直接轉述不具有主觀過錯。

同樣,在二審中,針對螞蟻公司主張上述詞語屬於侮辱性言辭,判決書表示,雖然“狂圈錢”、“韭菜”等屬於網絡流行語,不夠文雅、正面,但結合全文語境,並未達到侮辱人格的程度。“騙保”、“瞎賠”等詞語雖屬於負面評論,但未超出社會對公共事件或現象發表自由言論的合理限度,不構成侮辱行爲。

焦點四:文章是否存在過錯

二審時,螞蟻公司又开始主張,金角財經故意詆毀,侮辱相互寶。這條在一審時並未提起,想必是一審結束後,螞蟻公司上訴時新提出的指控。

但判決書認爲,首先金角財經的部分陳述雖稍有失實,但並未達到侵害螞蟻公司名譽權的程度。其次,沒有證據證明金角財經與螞蟻公司之間,存在業務競爭關系,也沒有證據證明,金角財經是因爲收取,螞蟻公司競爭對手的推廣費或營銷費,而出於利益驅動撰寫和發表的文章,因此不能推斷金角財經的文章存在故意侮辱、誹謗螞蟻公司,或打壓競爭對手的主觀惡意。

焦點五:文章是否損害螞蟻公司的名譽

最後,在是否損害螞蟻公司名譽的問題上。

二審判決認爲,金角財經已將文章刪除,而螞蟻公司未能證明,案涉文章引發大規模社會公衆的關注,而造成其社會評價降低,也未能證明案涉文章的發布,與部分用戶退出互助計劃存在直接因果關系。

所以,螞蟻公司的主張缺乏依據,一審法院不予採納,並無不當。

這個焦點在一審中,也有提及。當時的判決就認爲,金角財經不存在侵權違法事實以及主觀惡意,也沒有造成螞蟻公司名譽被損害,不構成侵害螞蟻公司的名譽權。而二審的判決書顯然也同樣如此。


不懼殺雞儆猴,敢於質疑螞蟻

多位業內人士對易簡財經指出,螞蟻狀告金角財經,顯然就是在殺雞儆猴,因爲相互寶受到的質疑和指責太多了,螞蟻通過訴訟手段去打擊這些提出異見的個人和媒體。這樣一來,那些新媒體更不敢說話了。

確實,螞蟻告了金角財經以後,質疑相互寶模式問題的聲音,少之又少。很多人想出文章剖析一下相互寶模式,但是怕被告。

2020年11月3日,螞蟻集團因爲監管問題被上交所暫緩上市,市場开始重新審視螞蟻集團的本質。螞蟻旗下的相互寶,也回到了聚光燈下。這樣一個產品,被不少人稱爲“三無”與“四不象”,它到底是個什么?它合規嗎?合法嗎?接受誰監管?有資金池嗎?有風險漏洞嗎?它的隱患會給社會帶來巨大的衝擊嗎?它會不會像P2P一樣爆雷?......

在螞蟻集團大張旗鼓一邊打官司一邊鋪稿子的同時,其他的互聯網巨頭卻紛紛退出網絡互助。

20年8月,百度燈火互助宣布停止運營;

21年1月,美團也宣布將在1月31日關停互助業務;

21年3月,運營5年的輕松互助也宣布正式關停。

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貿大學教授孫潔建議,將網絡互助納入銀保監會監管框架內,加快網絡互助行業立法。

在立法條件成熟前,可在銀保監會指導下,先由行業協會牽頭構建行業統一規則,組建行業NGO組織,規範經營行爲,補齊制度短板,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同時,建立完善的資金監管制度。

相信,作爲其中體量最大的螞蟻集團旗下的相互寶,離遭遇嚴厲的監管和整改已經不遠了。

2024/04/29 - 外匯經紀商評分